四二四事件介紹

事發經過

1970年4月24日,黃文雄、黃晴美、鄭自才、及賴文雄四人搭乘蔡同榮的車到紐約中央公園旁邊的廣場飯店附近街道,四人下車後,黃晴美和黃文雄兄妹假扮情侶,挽著手若無其事地從巷子走了出來。一列車隊緩緩駛近飯店門口,車上載著當時的中華民國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

在飯店的轉彎處,黃晴美從手提包悄悄掏出預藏的槍枝,交給黃文雄,黃文雄在妹妹晴美的額頭親吻一下,兩人互擁道別。隔著飯店門口的噴水池可以看到蔣經國緩緩下車,在隨扈包圍中步上台階,穿過飯店旋轉門。趁此間隙,黃文雄一個箭步衝向前,朝蔣經國開槍,警察卻拏住了他的手。子彈射向玻璃門,蔣經國逃過一劫。黃文雄迅速被壓制在地,他掙扎挺起胸膛喊出:「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在旁守候的鄭自才試圖趨前相救,也被警力強勢壓制,兩人當場被捉回警局關押,接著被美國法院起訴。

事發之後不到三個月的時間,世界各地台灣人募齊二十萬美元,讓他們交保出獄。隔年黃文雄、鄭自才分別潛逃到加拿大及瑞典,自此,黃文雄開啟一連串隱姓埋名的藏匿和逃亡。黃晴美帶著一雙兒女赴瑞典定居,其夫鄭自才也在瑞典尋求政治庇護,無奈鄭還是被引渡回美國服刑。黃晴美在異鄉憑著堅毅的精神及語言專長,一邊撫養年幼兒女,同時奔忙於夫與兄的救援行動。

1974年鄭自才服刑期滿,重返瑞典,和黃晴美協議離婚。幾年後鄭自才與吳清桂結縭,移民溫哥華。黃晴美則在瑞典落腳住了下來。此後二十多年,黃文雄始終行蹤成謎。1987年台灣解嚴,要等到九零年代上半葉,黑名單禁令才漸漸有破口,黃晴美、鄭自才和黃文雄各自闖試成功;相隔數十年,他們終於回到台灣這塊土地,得以光明正大地現身。

事件前後和歷史意義

四二四事件不是單獨偶發的星火。1964年彭明敏、魏朝廷和謝聰敏發表《台灣自救宣言》,三人在9月20日被捕;那是黃文雄抵達美國匹茲堡大學讀社會學研究所兩周後的事,黃文雄和魏朝廷、謝聰敏是好朋友。1966年全美台灣獨立聯盟 成立,裡頭不只一位成員有密謀刺殺國民黨高層的計畫;事實上四二四當天,聯盟同時在廣場飯店周圍示威遊行,他們也想趁蔣經國訪美之行表達抗議。黃文雄、鄭自才和聯盟成員素有往來,雖然當時不是所有美國台獨聯盟盟員都同意他們的武裝行動,但在事發之後,台獨聯盟致力救援黃、鄭兩人,發起籌措兩人保釋金的募款行動。而台獨聯盟內部在「救同志」與「保組織」的權衡下,此事件也引發海外台獨運動的路線之爭。

若從歷史的剖面來觀察。六零年代台灣還壟罩在一片白色恐怖之中,有柏楊大力水手事件、陳映真獨台會案,島內不允許任何政治異議之聲。日本、歐美各地台灣留學生和旅外台灣人組成境外網絡,撐開一個較為自由的空間,對威權的批判漸漸能夠匯聚和萌發。1970年黃文雄和鄭自才被美國警方逮捕,海外台灣人快速籌到巨額保釋金,正是這股伏流的展現;也讓國民黨政府有所警覺。各國媒體大幅報導此事,還有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投入聲援;冷戰政局底下,台灣人民真正的聲音因此被有機會被世界聽見。

黃晴美(1939-2018)、黃文雄(1937-)和鄭自才(1936-)皆生於日本時代末期。童年目睹日本終戰和國民黨光復的政權交替,二二八事件在他們的年幼心靈烙下了印象。進入大學就讀,從同儕間接觸到國民黨不見容的噪音;出國讀書之後,政治意識更全面地打開──出生在三零年代的本省籍台灣知識青年,許多人有類似遭遇。回到歷史現場來看,事件前後,還有其他海外台灣人默默出力,他們協助取得槍枝、出借護照以利逃亡、躲藏期間秘密提供金援或者幫忙安排工作和住所。仔細觀察,他們和三位主角都有相似的啟蒙歷程;這些看不慣世道的奧援者們從四面八方而來,四二四事件才能夠發生。

1970年擊發的那一槍,不是英雄化的故事;也不僅僅是反抗威權暴政的單獨事件而已,反映的是那時代整個族群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