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台灣島內的社會氛圍
戰後的台灣,歷經二二八、白色恐怖、清鄉等國民黨的高壓獨裁統治,並且在戒嚴法的推行下,嚴格禁止自由中國、文星雜誌等相關報導的發聲,逐步建立起「超穩定」的國民黨特務統治體制。而當時的台灣民眾,除了每天接收媒體對於蔣氏政權統治台灣的各種歌頌外,沒有更多資訊來源。日復一日,長期的官方文宣洗腦下,蔣氏政權這種父傳子的接班狀態已成為必然。

1960年代的海外,人權運動、黑人運動、反戰等社會運動的風起雲湧,人們自由地追求愛與和平。
1957年,蘇聯發射了第一顆進入地球行星軌道的人造衛星,而這個創舉在美國引起了很大的震驚。也使得美蘇冷戰的太空競賽升溫,美國也開始利用獎學金從「自由陣營」的國家,招收優秀學生到美國留學。也因此在1960年代後,只要成績夠好,既使是一般家庭的子女也有機會赴美留學。
在離開資訊保守的台灣後,這批台灣學生初來乍到自由開放的美國校園,見證了1960年代的美國民權運動、反越戰運動、黑人民權運動、女權運動等社會運動風起雲湧,對比「超穩定」的台灣,形成了極度強烈而鮮明的對照。而1960年代也是許多海外台獨組織集結並蓬勃發展的時期,且集結海外與島內的台獨運動組織,於1970年1月1日宣布成立世界性的台灣獨立建國聯盟(World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WUFI)。

刺蔣行動
1970年4月24日,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到紐約訪問,受到美方元首級的招待。蔣經國的訪美是由國務卿羅吉斯邀請,行程是從4月18日起共10天,4月24日中午是要到位於中央公園旁的廣場飯店(Plaza Hotel)進行一場演講。
在刺蔣前一夜,黃文雄、鄭自才與賴文雄三人,正在討論明天該由誰要去開槍?
鄭:我想還是由我來開吧!
黃:不行!你有妻有子,還是交給我吧!
而黃文雄願意犧牲自己的大好前程,與可能喪失生命的風險挺身而出,很大的關鍵在於他是眾人之中唯一未婚,沒有家庭的羈絆與責任。

1970年4月24日,等待
424當天,蔣經國原本預計由下塌的 皮埃爾泰姬陵酒店 The Pierre, A Taj Hotel,前往步行距離5分鐘以內的廣場飯店 The Plaza Hotel,後來因為下雨臨時改為搭車前往。

當天中午,鄭自才負責在Hotel Plaza前面分發傳單、把風掩護黃文雄並觀察現場狀況。黃文雄和黃晴美兄妹則假扮情侶,從廣場飯店距離中央公園較遠那一方的巷子「出場」,手槍事先放在晴美的皮包裡,到現場,晴美把槍交給哥哥前,黃文雄在黃晴美過世後寫給王秋森的信中曾經這麼說:
這幾天常常想起在Plaza Hotel 南邊的巷子和旅社亭仔腳南端交角,她從手皮包拿出槍來交給我的那一幕。她抱了我一下,抬頭看著我說 “I love you”,動作鎮定自然,臉上也看不出悲傷;只有我親她的前額時才看到她的眼角有一滴閃亮的淚珠。然後我就得轉身走了,因為CCK的車隊已經到了中央公園另一端的轉角...

出擊
蔣經國的車隊到達飯店門口,當他下車步行、即將經由旋轉門進入飯店時,黃文雄跑到飯店大門的台階前,為避免傷及無辜,近距離舉槍射擊,卻遭門口警察將他的手往上托,子彈射穿旋轉門玻璃,蔣經國逃過一刼。

反抗
槍響之後,瘦小的黃文雄被人高馬大的美國警察壓制在地上,他掙扎著想起身,對警察大喊:
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

掩護
而一旁發傳單的鄭自才,眼見黃文雄被警方壓在地上,當下無法多做思考,便立刻衝上前去,被揮棍的警察打到眼鏡,碎片割破臉,當場血流如注,成了刺殺行動中唯一流血的人。

逮補
事件之後兩位「刺蔣案」的主角做完筆錄,隨即被送往位在紐約下城,緊鄰中國城(Chinatown)的大墓監獄(The Tomb),雖說是監獄,但嚴格來講應該說是拘留所。在大墓監獄時常有囚犯被欺凌的傳聞,而瘦小的東方人更是首要被欺負的對象。許多同鄉得知他們在獄中的遭遇,都希望盡快將兩人營救出獄。


黃鄭救援行動
1970年代,絕大多數台灣留學生剛走過戰後及「四萬換一元」的經濟大崩盤期不久,能够到美國留學是拜美蘇冷戰,美國政府大量提供獎學金以吸收高等教育人才的政策所賜。留學生普遍經濟並不寬裕,但為了將黃鄭二人營救出獄,先是成立「黃鄭救援基金」,開始陸續向全北美各地的台灣同鄉與留學生們募款,雖然短期內募得大量捐款,依舊不足以湊足20萬美元的天價保釋金(1970年的20萬美元約相當於今天的133萬美元)。
最後,幾位負責救援的同鄉決定找保釋金公司協助,除了黃呈嘉及葉國勢夫婦拿房屋契約作為擔保之外,也有人提供股票、銀行存褶等作為擔保品,沒多久時間,就順利在32天後的5月26日以9萬美元保出鄭自才;103天後的7月7日,黃文雄以11萬美金獲得保釋。
隨著刺蔣案的發生,以及後續在短時間內集結海外台灣人的營救勢力,也相當程度改寫了台灣近代史,蔣經國從此未曾再出國,接任總統後大幅啓用台灣籍「青年才俊」,如此也鬆動了原本超穩定的國民黨特務統治體制。

黃鄭棄保
然而在刺蔣案在紐約法院開庭前夕,黃文雄與鄭自才二人已經決定「棄保」流亡。1971年6月25日,鄭自才持王文宏的護照從紐約甘廼廸國際機場離開美國,黃文雄比鄭自才較晚離開美國,他是拿著呂天民的護照,搭乘美加長途巴士進入加拿大,同行有一位喬裝成黃文雄女友的美籍女士,加拿大移民官看到一對情侶就沒什麼多問,只問要在加拿大停留多久,黃文雄故做輕鬆說:”Depends on her. “就順利入境了。
棄保之後,受影響的不只是黃鄭二人,許多投入營救的行動者的人生也就此改變……
- 棄保之後黃鄭二人之後的流亡人生如何發展?到了哪裡?跟誰碰頭?又影響了哪些人?
- 把房屋拿去抵押的葉國勢、黃呈嘉兩人的家庭該怎麼辦?
- 台獨聯盟在刺蔣案後續的態度與處理?
- 棄保之後,兩人最親近的家人-黃晴美,如何面對來自各方的壓力?以及帶著兩個孩子生活?
- 兩人棄保流亡後,將刺蔣案的影響力擴散出去,牽動著多少的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