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 Rosenthal|人物小傳

人權律師-Alan Rosenthal

繪師:李佳穎

美國的法律規定,服刑時間達到三分之一就可以申請假釋,鄭自才被判刑五年,在瑞典和英國的監禁時間也可以合併計算在內,但必須提出申請,時間屆滿可申請假釋之際,王秋森尋求同樣在Syracuse University的法學院教授Richard A. Ellison幫忙,並由該校的法律服務中心的實習學生Alan Rosenthal義務協助申請,很順利的在1974年11月25日,鄭自才獲得假釋,並依瑞典政府在美國引渡他時,對他日後可回瑞典居住的保證,12月3日回到瑞典。

來自新澤西州的 Alan 從年輕時就對監獄人權案件很感興趣,也一直從事一些社區及弱勢者的法律扶助工作,而且為了這樣的理想,畢業後就一直留在 Syracuse ,直到現在雖然已經退休,還保有一間律師事務所,專事弱勢民眾的法律服務事務,實在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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